根据《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和《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相关规定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结合我校会计专业硕士报考的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复试资格,2021年我校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招生指标为60人(含推免生6人,少干生 4 人),按1:1.4左右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18,单科英语≥60,管理类联考单科≥130(少干生、士兵计划总分≥198,单科英语≥55,管理类联考单科≥12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注:此招生指标为初步分配指标,最终录取人数视考生生源情况而定。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公示与公开
1.复试考生名单公开,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等信息。
2.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学校及商学院网站专业硕士栏公布录取信息,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关于报考资格
我校将在复试前依照以下报考条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注:请各位考生在参加复试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不符合条件的请勿参加复试,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时间与安排
内容 |
日期 |
时间 |
形式 |
复试资格审核 |
3月19日 |
08:00-18:00 |
19号8:00前按要求发复试资格材料到指定邮箱gxusxyzs@gxu.edu.cn |
政治笔试 |
3月18日8:00-20日8:00 |
2天 |
思想政治考查采用命题论文形式,指定命题作文,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天)完成,不少于3500字;具体要求请参考后面的复试内容。 |
复试设备测试 |
3月18-19日 |
08:00-20:00 |
考生按要求准备设备、网络环境进行测试 |
专业综合面试 英语面试 |
3月21-22日 |
21号08:00-22:30 22号8:00-12:00 |
采用学信网复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备用视频软件为华为WELINK。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用于复试的软硬件。 |
如教育部时间安排变更,我院将随之调整时间安排,请考生们密切关注!
四、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信息做复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复试。
1.填写完整的复试考生信息表一份(请见附件1);
2.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扫描和相关的学历、学籍证明的扫描件,其中往届生准备学历、学位原件的扫描件,应届生准备学籍证明的扫描件;学生证或学历证书未带在身边的,可通过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学位考生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3.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自拍照一张(需要露出全脸且能同时看清证件信息);
4.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1份(附件2,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在考生入学报到时交给学院留存;
5. 考生本人签名、签署日期的诚信承诺书一份,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6. 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要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7.其他可以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可以包括大学本科成绩单、个人陈述、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过级证书、专家推荐信等。各项获奖证书以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请按顺序整合在一个PDF文件中,3月20日8: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gxusxyzs@gxu.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为参加复试专业名称+考生名字+准考证号。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形式及设备、环境要求
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的统一布置,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学院提前通知考生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如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后果自负。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复试所需硬件,提前熟悉系统和软件使用方法,并完成网络环境测试。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报考学院沟通。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如考生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后果自负。
复试正式开始时,考生须独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房间参加网络视频复试,要求环境应当安静整洁,光线充足,不逆光,无遮挡,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考生复试时,必须不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朝向摄像头;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面试当天,考生根据通知,按学院规定进入复试,诚信应考,规范面试。
考生复试环境要求双机位摄像。主机位用学信网复试软件进行联络。主机位与评委交流,自己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能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次机位从考生后成45度拍摄(后方拍摄的设备须关闭音频,防止回音影响复试),要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接受考生和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招生学院有权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可予认定。复试过程中,考生出现不当行为,评委有权责令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从,直接取消成绩。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考生复试时,不得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若有违反,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考试工作人员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考试考场。
本次复试的备用视频软件为华为WeLink软件。
(二)复试内容
面试由两部分内容组成:
1.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查,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要求考生用英语自述2分钟并用英语回答评委2-3个问题,每位考生的英语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2.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80%,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专业能力考查,占该部分的40%,考查内容为招生目录中专业笔试科目,由考生随机从考题库里抽取一套专业知识题目,每一套包含至少两个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问题,采取即问即答的形式;第二,综合素质考查,占该部分的45%,内容包括考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与研究技能等;以上两个环节采取即问即答的形式,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低于15分钟;第三,思想政治考查采用命题论文形式,指定命题作文,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天)完成,不少于3500字;考生完成作文后,须提交电子版在“万方”或“维普”数据库进行检测,总复制比不高于20%。完成后考生在命题作文后插入电子签名以及“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自拍照一张(需要露出全脸同时看清证件信息)”,并将整个文档转化成一个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考生编号+会计专硕政治笔试)。最后将命题作文(PDF文件)(附件一)和在数据库检测后得到的 “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全文标明引文)”(附件二),在规定时间内以一个邮件(含2个附件)发到指定邮箱(gxusxyzs@gxu.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考生编号+会计专硕政治笔试”。逾期不交者,或者提交的命题作文不符合上述要求规范者,政治考试成绩记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注:思想政治题目必须由个人独立完成。命题作文 (PDF文件)和“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全文标明引文)”所检测的作文,两个版本必须一致。如被发现有抄袭行为,或者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过程中的紧急预案
1.按随机顺序排好考生的视频复试时间,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达到1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该考生准备好后再“插队”复试;
2.视频信号中断,双方要设法恢复联系,之前复试的内容有效,后续复试时间可予补足;如果1分钟内未能恢复联系,则另行安排该考生重新参加复试的时间;在学院复试结束后仍未恢复联系,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硬件申请参加复试,学院可以拒绝;
4.考生身份存在疑问,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六、计分原则和录取原则
(一)计分原则(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总分(综合、英语)÷3
2.复试总成绩=英语面试分×20%+(专业能力×4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45%+思想政治考查成绩×15%)×80%
3.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标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根据学校分配的少干生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总分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2.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我区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我校将在复试工作完成后整理、统计复试成绩并核准拟录取名单,在研招网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之内做出反应,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3份),协议书要求在录检规定时间前上交。
5.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占招生指标,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已经在2020年10月完成,本次不再组织,如有放弃请于3月18日前向录取院系和学校研招办提交书面报告。
七、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作弊、身体检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加强诚信评判,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对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
八、信息查询
后续录取信息将在学院研究生处和学院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网页(http:/jxxm/zyss.htm)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及时看到相关通知而影响录取,结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771-3299887 电子邮件: gxusxyzs@gx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学院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1年3月17日